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原创科普 | 为什么不提倡近亲输血。

发表时间:2024-05-20 14:07

在临床的输血工作中,总是会有患者或家属询问,直系亲属之间是不是可以输血?


答案是不能进行输血。


因为近亲属之间输血会导致一种严重的免疫性输血反应,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它是一种罕见的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百万分之一。一般在输血后10-14天起病,最短输血后2天,最长输血后30天。临床以发热和皮疹多见;皮疹开始时出现向心性红斑,以后很快向全身蔓延,甚至可累及肢体远端,严重时可出现水疱。其次,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或便血;婴儿可出现淋巴组织退行性变、淋巴结病与肝、脾肿大。一般在症状出现后1-3周迅速死亡,死亡原因以感染多见,此病症状极不典型,极易被忽视。实验室检出患者外周血及组织浸润淋巴细胞中存在嵌合体细胞以及HLA抗原特异性血清学分析。即确诊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依据。

在临床中,本病并无特效的治疗方法,而且病死率高,关键在于预防。预防的措施主要有:尽量减少异体输血,特别是亲属之间输血。输注去除白细胞的血液制剂,输血前应用γ射线对血液进行辐照,以灭活异体淋巴细胞,一旦发生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可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素、抗淋巴细胞或抗胸腺细胞球蛋白以及其他免疫制剂。但可能不会降低死亡率。

主要是由于血液中T淋巴细胞具有清除异己的作用。在一般输血过程中,供血者血液中的T淋巴细胞会被患者的免疫系统识别清除,从而保持患者内环境稳定。而近亲属尤其是直系亲属间HLA更为相似,患者对来自亲属血液中的T淋巴细胞“视如己出”,这些来自亲属血液中的外来淋巴细胞在输注入患者体内后大量增殖,反客为主,攻击患者自身的组织导致致命性TA-GvHD的发生。当患者免疫存在缺陷或免疫功能受到抑制的时候。更容易发生,资料显示输入来自父母,同胞,二级亲属的血液发生TA-GvHD的风险分别是输注无亲缘关系供血者的7-10倍,4-9倍和1.5-5倍。

简而言之,亲属输血时可能会出现单向“家暴”;也就是说,受血者不会攻击献血者,但是献血者却会胖揍受血者。献血者的T细胞会把受血者的T细胞看作入侵者,但是受血者却把这些进攻者看作亲人而不加打击,宁愿挨打绝不还手,这就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如果献血者是受血者的亲属,反而更容易出事,这也是为什么如非必要亲人间不能输血,而且血缘越亲,输血越危险。

那么,夫妻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输血呢?一般来讲,是可以输血的。但是,对于未来有生育计划的夫妻,还是不建议互相输血。举个例子,假设丈夫将自己的血液输给妻子,那么妻子的血液中可能存在针对丈夫血型抗原的抗体。所以如果夫妇往后育有孩子,孩子体内的遗传物质就有一半来自父亲,此时,如果孩子与父亲有相同的血型抗原,就会有患病的风险。当然,如果没有生孩子的考虑,丈夫给妻子输血是没问题的。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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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杰,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

主任技师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输血学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医学会输血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辽宁省输血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擅长主要有血型及不规则抗体鉴定;疑难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相关相关实验室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