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内容
分值
说明
(1)参加会议
计分
(1)在每一届(4年) 工作中,专委会的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 得低于8分;常务理事不得低于4分;理事不得低于3分/届。
(2)在每一届(5年)中,学会理事会理事不能低于6分。
本人参会
1分/年
派代表
0.5分/年
未参加
0分/次
带领非会员参会
1分/次
(2)工作绩效
主办或承办会议
3分/次
主办科普活动
2分/次
在学会、专委会会议中授课
参与学会申报奖项或项目
申报项目并成功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