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对专委会召开学术会议的相关说明发表时间:2022-06-24 11:37
近年来,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以召开系列精品国际会议,以及不同形式的国内学术交流会议,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座的学术研讨会,省内专家聚集的技术交流会、社区乡镇专病技术讲座等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性的主题会议,有力地推动了细胞生物学各个不同领域的专业学术技术的发展,使学习交流互动效果更好。 为了更好的规范化开展好学术活动,学会做如下要求。 1. 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自即日起由本学会、专委会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上,不能够召开企业或者产品相关专题会、卫星会、企业logo或者产品命名的晚会、餐会;不能够以各种形式进行企业产品品牌推介及成果发布,不能够在会议上做任何企业和产品的推广推销和相关信息发布活动,学术会议上拒绝出现任何与企业产品销售相关的活动内容;赞助企业不能是学术会议的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 2. 各专业委员会召开学术会议,需要本学会在会议通知函、会议支持函、会议日程、会议赞助加盖学会公章的要求: (1)学术会议申请人应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2)申请人应是本次大会的主席之一; (3)会议的第一主办单位应为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或专业委员会,其他共同主办单位应是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学术团体; (4)会议召开前1-2个月,到学会提出召开会议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经学会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会议筹备工作; (5)召开会议的相关申请表和相关管理文件。 ①学会对召开会议条件的相关说明,由会议申请人签字;②召开会议申请表;③支持机构合同书模板;④会议报销相关说明;⑤会议财务结算单;⑥会议总结上交学会存档的相关文件,包括会议通知、日程、签到表复印件、会场照片、每位讲课人的照片、会议总结等。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申请表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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