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发表时间:2019-01-03 09:20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1)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2)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3)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4)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党支部 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