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党支部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进行教育;
(2)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报上级党委批准。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党支部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