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项目:40岁以下7-10月出国学术交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欢迎申报资助发表时间:2017-05-22 14:11 (一)资助范围 1.资助参加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国(境)外学术团体、知名大学或机构主办的重要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在国际学科和行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和依靠性。一般性研讨会、学习班、培训班以及有关机构的双边会议不在此列。 (二)资助条件 1.在辽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包括中直单位)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岁,以申报时间为准)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身体健康,有较好外语交流能力。 5.申报时已收到论文的正式录用通知或收到被邀请在会议(包括分会场)做口头报告的邀请信。 7.优先资助首次在国际会议中作口头报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省内自然科学领域学科带头人和在国际学术组织任职的科技工作者。 8.实行“一会一人”和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同一会议,如有多个申报人,择优资助一人参会(申报在同一会议做主旨报告、特邀报告或分会主席的,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要建设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平台、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申报同一个B类以上学术会议的,适当放宽条件);已获得资助者,两年内不重复资助。 9.仅在会议上作墙报交流的不在资助范围内。不接受外籍人员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请。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项目申报书》(省科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并附国际会议主办方正式邀请函、拟参加的国际会议背景资料、所提交的论文全文或摘要、会议组织方关于论文收录的通知、会议日程等。将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提交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由学会向省科协上报。 (四)资助标准 本资助项目为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注册费和资料费等。根据会议类别、交流方式、会议举办地三项指标注分档次资助。 会议类别分三档。A类,指被广泛公认的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类,批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国际会议;C类,指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统性召开的国际会议及其他国际会议。 交流方式分三档。做主旨报告、特邀报告、分会主席;做口头报告且论文以会议论文集、专题论文集或其他形式发表;做口头报告。 会议举办地分三档,包括亚洲以外地区;亚洲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 经费在获资助人参会并上报验收材料合格后一次性拨付给获资助人所在单位。该经费免收各级管理费。 (五)结题验收 获资助人在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时所需经费先由个人垫付,回国(境)后15天内,向推荐单位提交参加国际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电子版(省科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出访相关费用原始票据扫描件、参会照片电子版等,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省科协,经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费拨付。在出访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和出现违反科学道德行为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2017年辽宁省科协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项目第一批资助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