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表时间:2018-06-06 13:23 为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把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和综合竞争优势,为将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府在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职能,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改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的关键作用,推进产学研合作。 ——坚持协同创新。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机制,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有机融合,在资源配置、任务落实等方面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科技成果产出、熟化、转化及体制机制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 (三)工作目标。围绕产业转型和产业创新需求,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协同创新中心,以企业为主的创新需求征集、管理、对接机制和工作流程基本建立,以东北科技大市场为骨干的市场化、专业化技术交易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环境更加优化。 到2020年,创建15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5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推动5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各类孵化机构在孵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 1.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制定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加工与服务规范,推动各类科技计划、科技奖励成果数据互联互通,构建由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数据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 2.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集与开发。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集工作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渠道。鼓励各类机构围绕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信息增值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资源数据挖掘利用,形成一批符合用户需求的精准“科技成果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实施科技报告和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提交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完善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将科技报告提交和共享情况作为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支持的依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促进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4.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围绕培育发展我市五大产业体系,集成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百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力争通过2-3年的滚动实施,提高科技成果的产出能力、熟化能力、转化能力,增强技术供给,培育创新动能,支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按照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机制,提炼技术创新方向和需求。探索开展企业技术难题竞标等“研发众包”模式,引导科技人员、高校、科研院所承接企业的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教科工委) 6.增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建立校(所)地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会商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遇到的问题。支持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在沈高校、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教科工委) 7.建立产业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我市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建机器人、IC装备、数字医疗、大数据、生物制药、民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高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制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办法,探索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科技成果分享机制的有效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激发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动力。 8.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加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改革举措的落实,给予重要贡献科技人员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比例用于对科技人员奖励的政策。加强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在岗和离岗创新创业政策保障,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可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探索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在单位与职务发明人(发明人团队)之间进行分割确权,对职务发明人(发明人团队)进行知识产权奖励,推动“先确权、后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教科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9.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评价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与研发团队自主选择评估定价或协议定价方式,通过签订授权合同确定具体处置方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符合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教科工委,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0.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集聚东北地区成果、人才、资本、平台、服务等创新资源,打造符合国际惯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区域科技成果对接与合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与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 11.建立技术市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以互联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核心,打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以企业为运营主体、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的技术市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支持中科院沈阳分院科技成果信息网(科技成果淘宝网)建设,建立一批线上服务分平台和线下服务分中心。鼓励高校院所和各区县(园区)加强最新技术成果信息和产业技术需求信息的发布,探索以地区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路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教科工委,各区、县(市)政府) 12.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技中介机构,鼓励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培育和建成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东北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机构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成立技术转移机构联盟,探索行业发展服务标准与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方法,建立技术转移服务评价与信用机制。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经费奖励。制定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对在我市转化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输出方,按照合同额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13.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园区)和机构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等系列活动,动员科技人员到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海外人才来沈实施技术转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面向“双创”企业,加快实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数据、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公共服务能力。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15.搭建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平台。依托与北京、江苏、厦门等省市对口合作平台,支持共建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区域技术转移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国际高端创新机构、研发中心和科技组织落户我市,支持我市创新主体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成果。举办沈阳东北亚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扩大国际化技术产权交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 (五)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 16.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聚焦我市新兴产业领域,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开展技术标准研制、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17.强化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围绕特色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支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鼓励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带动高端原创科技成果向我市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18.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鼓励各地区(园区)、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依托东软集团、新松公司、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建设包含投资、人才、技术平台、增值服务的基于“互联网+”、实现全要素资源共享、持续提供后孵化支撑的升级版众创空间、孵化器,并按投资额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举办沈阳市“双创”活动周、中国(沈阳)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聚集创业投资、金融等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 (六)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融资渠道。 19.加大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政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战略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攻关和示范应用,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 20.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金渠道。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投机构,支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与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地方产业基金等合作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开展面向科技型企业的投贷联动等金融改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相结合的方式,为转化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探索建立保险资金与创新创业投资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 三、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监测与评估机制,加强跟踪检查与考核评估,为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厅、督考办,各区、县(市)政府) (二)创新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和信用评价机制,并作为对单位给予支持的参考依据。健全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制度,鼓励科技组织等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采取咨询服务、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三)强化法治保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和辽政发〔2015〕55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落实《沈阳市专利促进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落实《沈阳市技术市场条例》,强化技术市场行政执法,建立技术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技术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法制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统筹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借助智谷建设契机,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围绕浑南区建设沈阳·中国智谷的良好契机,坚持把振兴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放在核心首位,不断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 推动产学研用的合作与交流,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模式 建立创新360成果转化平台,示范效应显著。通过整合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与金融服务机构资源,建立以科技成果库、企业需求库、创新人才库和融资路演库为核心的创新360成果转化平台,通过丰富的成果资源、多元的技术需求、尖端的人才储备、精准高效的对接与撮合,促进产学研用的创新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是院企合作与技术交流的纽带,更是产业成果与创投资本合作的桥梁。现有可转化对接成果2267项,技术需求194项,创新人才153人,金融投资机构128家,科技服务机构37家。 创新360成果转化平台作为沈阳市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重要支撑平台,先后参加“创响中国”巡回接力沈阳站、辽宁创新创业大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成果展等系列活动。创新360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设想得了国务院陈全生参事的充分肯定,在第二届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更是代表沈阳唯一创新平台亮相深圳主会场,为浑南区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贡献力量。 建设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空间。依托创新360线上平台,联合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风险投资机构,以大研大所的尖端人才、优秀团队和成熟的科技成果为主要引智对象,建立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空间-星咖汇。 星咖汇位于锦联(沈阳)新经济产业园三期A6一、二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是面向科技创业者打造的创新创业平台。通过“投资+孵化”模式,形成以成果转化和知识运营为核心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星咖汇通过为有梦想的科技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孵化平台和创业环境,形成“极客苗圃+科技孵化+创新加速”全链条的科技服务品牌,培育“明星”科技创业者和“新星”科技企业家,孵化“创星”型科技企业,使大学科技城成为技术转移功能完备的集聚区。同时,围绕科技创业,开展孵化培训、知识产权、政策解读、专项论坛和深度对接等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以核心技术为竞争着力点,组建跨应用领域产业联盟。成果转化的核心是“知识”和“能力”的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可以分为转移和转化两个层面。在产学研合作中,适用范围广的科技成果持有方和企业需求方通常会产生诸多合作顾虑,不能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使供需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推进成果转化、研发、生产合作,使成果快速占领应用市场,提升合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尝试以技术成果持有方为核心,以其技术的不同应用领域、彼此无竞争关系的企业为成员共同组建产业联盟,使技术成果方专致技术创新,企业方专心拓展市场,共同推广新技术造福社会,共享科技成果与产业融合的收益。目前,以中科院金属所杨珂团队的抗菌不锈钢技术正在发起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制度约束、产业基金及利益共享,形成抱团取暖,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企业产品的价值提升。 创新扶持资金使用模式,加快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创新房租补贴形式,以补贴额度换取适当比例股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培育骨干企业和主导产业,将政府扶持的房租补贴额度换算成不超过5%的企业股权进行“持股孵化”。持股孵化以鼓励创新创业为目的,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通过对入驻大学科技城孵化器企业的房租补贴换取适当比例的股权投资,实现孵化器服务模式创新和孵化企业机制创新。完成持股孵化项目1项。 种子基金由无偿资助变为公益参股和事后补助。种子基金作为大学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一直以无偿资助的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受企业后续资金投入及市场开拓等多种因素制约,实施效果并不明显。结合种子基金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对种子基金的支持方式进行改革,提出“公益参股”和“事后补助”的模式。 风险投资基金助力园区招商和产业培育。风险投资是初创期和成长期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对符合大学城和浑南区的重点产业项目,不仅关注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面且注重产业扶持与培育,为园区招商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与其他投资、金融、中介机构合作,协助区内企业多元化融资;与更多VC/PE机构相互学习交流、试水合投、跟投和后轮融资;与银行、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形成投贷、投债联动;与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为企业未来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做好准备。 筹建新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天使投资基金。大学城建设之净,先后参与组建沈阳万亚创业投资基金和沈阳浙商盛海创业投资基金。鉴于政府资金在参股基金中只承担出资人的角色,并不实际参与基金管理,计划依托沈阳浑南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社会资本发起筹建新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履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发起成立星汇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专注于中早起科技项目(团队)的投资和孵化,探索资本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 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区域创新活力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联合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股权和创业投资协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智谷·星汇杯”创新创业大赛,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型企业征集尖端科技成果、成熟科技项目和极客创新人才,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通过大赛,引导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科研成果产业化拓宽融资渠道,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生态。 大赛以“科技匠心、引领智谷”为主题,分设企业组和团队组,主要包括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医疗、新能源新材料、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等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知识产权明晰的科研成果。 大赛于2017年5月启动,分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和颁奖等环节,按照参赛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各3名。对于获奖落地项目,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提供一定面积3年房租支持和50-200万元天使投资基金,并为获奖项目对接风险投资、创业导师和创新孵化资源。对团队核心成员为院士、长江学者等创新类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沈委发[2015]9号)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创新沈阳俱乐部促进跨界融合,“智库”作用突显 创新沈阳俱乐部是以在沈的部分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领军人物为主体,建立的市场主导,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集开放性、专业性、学术性于一体的民间组织。以“搭建创新平台,促进跨界融合,实现共赢发展”为宗旨,服务于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作为俱乐部秘书处常设机构,承担会员管理、联络、组织理事长联席会议等工作。先后组织“融合·创新”理事长联席会议两次,促进东软集团与中航工业601研究所、东软控股与新松机器人和辽宁何氏医学院、辽宁出版集团与新松机器人的跨界合作。 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成立于2011年4月,是省市区三级政府共同建设的全省科技创新基地。几年来,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紧紧抓住国家全面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建设沈阳经济区战略的契机,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带动经济发展,不断健全创新科研投入体制,提高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沈阳经济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提出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以来,大学科技城立足带动沈阳经济区产业发展,依托业已形成的科技创新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进一步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完善创新创业机制体制,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成果 截止目前,大学科技城共引进高科技项目311个,其中用地建设的重大产业化项目31个,高校、企业研发机构35个,进入孵化器245个,已经形成以智能装备、互联网与大数据、健康医疗和创意设计等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旅游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并依托主导产业,引进了一批高端人才,形成了高科技人才集聚的良好态势。 1.入驻一批创新创业项目。以沈阳国际软件园和锦联新经济产业园两大孵化器为创新创业载体,引进了包括:飞利浦医疗(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京东商城沈阳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腾辽科技有限公司(腾讯大辽网)、惠而浦中国辽宁分公司、沈阳凯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胤安国际(辽宁)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 2.引进一批高校研发机构。目前已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聚集区,引进了包括:中科院北京基因所沈阳研发基地、沈阳药科大学创新药物研发基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凯塔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等35家大学研发机构。 3.储备一批重点在谈项目。重点洽谈储备项目30余个,主要包括:中央公园活力水城、东莞宜安科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创新研发中心、北斗卫星定位终端基地、森普铁路通讯设备产业园、英特华电商、敦煌网、中钢钢铁大宗产品交易中心、加拿大布鲁克大学酶工程与生物制药研发中心、干细胞临床研发应用中心等。 4.获批一批国家级基地(中心)。先后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区、国家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中国海智计划沈阳基地、国家广告产业示范园区、中国空间信息应用东北中心、中国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中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扶持推进孵化器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100万平米,投入使用64万平米,主要有沈阳国际软件园和锦联新经济产业园两大园区。其中,沈阳国际软件园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已投入使用,园区先后被国家相关部委授予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科技部)、中国工业软件研发与服务领军园区(工信部)、全国九家试点智慧园区之一(工信部)、中国软件园区最佳产业环境奖(中软协)、中国骨干软件园区前十强(工信部)等十余项荣誉称号,继博众青年创业工场基础上,积极打造东北最大的“互联网+产业基地”。目前,沈阳国际软件园已入驻458家企业,员工总数达17000人,2014年园区企业的总收入330亿元、纳税7.05亿元。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已投入使用18万平方米,在建的三期总面积11.6万平的27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9月份陆续投入使用,2014年锦联新经济产业园获批为国家级孵化器。目前,园区入驻企业112家,园区常驻人员达1960人,2014年园区的总收入3300万、纳税231万,预计2015年全年收入4100万,纳税280万。
2.建设辽沈首家民营资本构建的创业工场。沈阳国际软件园与合作方中嘉博众集团共同打造的博众青年创业工场是“众创空间”的上游产业模块,已于去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博众青年创业工场位于沈阳国际软件园F7号楼,打造以“创意想法+拎包工作”为显著特色创业工场,主要面向互联网领域的初创企业和团队,创业工场占地1000余平方米,可提供最多100个工位,每年可为150人以上提供创业空间,可同时容纳50—70个项目入驻办公,可为创业者提供6—12个月的免租/租金优惠场地。创业工场依托沈阳国际软件园国际化产业园区平台,结合政府、高校、企业与投资等四位一体的资源渠道,形成一个聚集园区产业服务资源、企业家资源、高校创业机构及天使投资渠道等资源于一体,全方位创业服务的对接平台。自创立以来,博众青年创业工场共审计搜集项目计划书近1000份,路演、指导项目331个,入驻创业实体数量16个,创业方向以线上平台、品牌拓展策划、轻网游技术为主体方向。创业公司实体注册12家。 3.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整合省内外优质资源,加强与中关村等国内先进园区合作,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了多个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测试等专业服务,成为东北地区公共技术平台研发资源水平最好的园区。一是中关村实验室沈阳协调服务中心。依托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共享中关村7个领域、159个国内顶尖开放实验室资源。二是工业设计平台。东北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虚拟数字化设计、逆向工程、企业品牌设计等方面服务。三是大尺寸3D打印平台。建设目前国内最大尺寸的激光快速成型加工中心,为高端装备等产业复杂零部件制造提供3D打印服务。四是国际软件园嵌入式软件服务平台。利用国家863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建设嵌入式软件的构件库、源码库,实现研究成果的源码复用。五是移动应用公共技术平台。面向移动应用产业发展的研发需求,提供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与测试、移动应用软件认证、移动应用服务托管等服务。六是医学影像大数据平台。建设“医学影像大数据中心”,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为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化和数据共享服务,等等。 4.建设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协同服务系统开发设计,依托现有服务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加强了企业与管委会的信息互动,实现部分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网络化办公,实现招商项目和建设项目的动态信息管理,全面提升管委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已经完成种子基金项目管理子系统、科技金融服务子系统、孵化器管理子系统的建设,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5.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大学科技城共引进了沈阳益为宇东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沈阳创达技术市场有限公司、沈阳嘉禾咨询服务公司、沈阳高新生产力创新中心,以及日本亚投、中风投、浙商创投、以色列英飞尼达等20余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了科技创新服务大市场,形成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另外,成立沈阳浙商盛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其中大学科技城参股1000万元,投资调研工作已全面启动;组建“产学研+金融”创新创业联盟,现已完成了组建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确定了联盟的成员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并初步明确了联盟的组建思路、运行机制以及近期的重点工作。 6.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建设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的实施意见》,省、市区对入驻企业和高端人才给予系列扶持和优惠,包括:重点高新技术项目享受产业资金扶持、租用办公和研发用房享受租金补贴、高科技项目可获得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种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可获得专项扶持、构建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建设资金支持、使用公共技术平台可享受价格优惠、创投机构投资园区项目给予风险补偿、组建产业联盟给予工作经费补贴、入驻高端人才科享受用房补贴等。 (三)下一步打算 大学科技城将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高举国家高新区旗帜,发挥高新区政策、发展、改革前沿的优势,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创新基地和人才高地。 一是加快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一批以锦联“创业邦”和软件园“互联网+产业基地”为代表的“浑南创客”品牌,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认定12家新型孵化器为首批高新区众创空间,出台众创空间、孵化器扶持政策,制定“青创引领计划”,积极培育创新源动力,将浑南打造成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二是争取更多科研机构进驻,大力提升域内科技研发能力。重点推进两个创新研究院建设,组建沈阳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这一国家战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多方合作参与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协调组织现有中外科研机构、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和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科研资源,共同推动基础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战略产业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投资等全链条发展,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成为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做好筹建、项目跟进及锦联三期建设和验收对接工作,确保按计划实现研发楼、院士实验室、院士工作站10月1日前交付使用。加快推进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建设,积极主动与自动化所沟通对接,制订项目建设计划和工作任务进度表,力争7月底完成地勘、施工图设计,8月底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招投标等工作,并陆续进场施工。三是全面优化创新服务环境。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的契机,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成立科技服务业联盟,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拟出台“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券”若干意见;完成覆盖全市的“政产学研+金融”创新创业联盟组建工作,加快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为加速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出台人才引进政策。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专家公寓、配偶就业、子女就学方面予以政策奖励。发挥属地优势,加快推进“千人计划”人才研究院项目尽早落地,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在我区进行科技研发,实现本地成果转化。五是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要突出抓好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支持重大创新驱动示范项目和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一方面打造优秀的成果转化环境,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与中科院、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等本地院校合作,激发科技创新巨大潜能,鼓励成果本地转化;另一方面出台成果转化促进政策,积极探索股权激励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加速成果本地转化,力争通过本地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一批企业快速成长,使之成为主导产业。 二、城市建设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按照百年标准修建道路,组成 “八横八纵”主干道, 20个出口路与周围高速、干道相通,形成了四通八达的道路交通体系,2014年,道路工程被评为国家优质工程奖,填补了辽宁省该类奖项的空白;建成了功能完备的各类市政管网、雨污水泵站、污水厂、配水厂、变电站等市政设施;建成了全国领先的地下综合管廊20公里,彻底实现核心区无高压走廊、无电力杆、无电信杆,从根本上解决了断头路、断头管网等问题;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最具示范意义的首条现代有轨电车;一次性建成8平方公里绿化景观,公共绿地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50%以上,2014年,绿化工程荣获全国优秀园林绿化工程金奖。 2.城市功能配套方面。一批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包括省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图书馆等。东北大学新校区、白塔教育园区均已投入使用。妇儿会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正在施工。绿城、中海等46个中高档住宅及商业项目相继入住。 3.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行政中心南移,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形象,全力做好行政中心搬迁和沈阳南站运营保障工作。一是在行政中心搬迁保障方面,加大行政中心周边区域绿化和卫生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为公交线路运营提供保障;加强周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引进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等生活配套设施,建立卫生便民服务站,完善城市功能。加强与市委办公厅的沟通衔接,做好搬迁和日常运行的各项保障工作。二是在南站运营保障方面,重点完成东广场建设及地下广场排水、道路等配套工程,确保8月30日南站东广场与高铁站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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