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辽宁省第十届科普日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8-27 10:56 各专业委员会、学会服务站: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 2021年全国科普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助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学会落实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辽宁省第十届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本届科普日主题: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定于9月11-17日在全省各地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 三、主要活动 (一)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聚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科学防疫、生命安全、儿童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等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二)学会科普联合行动。通过科技讲座、学术活动、科普服务、学会科普基地开放等形式,面向公众深入开展高质量科普,打造各级学会科普日品牌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 (二)强化服务,营造氛围。 (三)注重创新,普惠群众。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五)加强风险研判,做好疫情防控。 五、有关要求 (一)活动项目征集。辽宁省第十届科普日省级主场活动期间,将向社会宣传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开展科普工作情况,发布今年科普日期间重点科普活动。请各专委会务必于9月5日17:00前提供今年以来开展科普活动的视频和图片,不少于3个。 (注:1.图片以jpg格式提交,每幅电子图片大小大于3M且分辨率大于300万像素;2.视频不少于2分钟,以mp4格式提交;3.图片、视频以“报送单位(地区)-图片/视频题目”格式命名,同时提交说明文档,注明图片、视频的拍摄者或来源、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100字以内的简介,简介内容包括活动事由、人物、背景、突出的特点等)。 务必于9月5日17:00前提供今年科普日期间计划开展的重点科普活动清单,省级学会不少于1项,活动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登记填报。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9月24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http://mtw.so/5Mzxm1),填报活动信息。 (三)信息完善。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如开展网络活动须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全国科普日网站运营机构配合各单位向社会进一步宣传报道。 (四)工作总结。请各专委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在全国科普日网站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
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