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细胞生物学学会

组织工作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6-12-08 08:36

1.督促检查本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条款提出补充修订的意见。

2.调查、研究、指导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审查会员入会的资格。

3.审议提交学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重要的工作报告等事项,拟定议程安排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改选方案。

4.根据医药卫生与之相关的各边缘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建立或调整专业委员会的意见,负责新建专业委员会的初审等工作。

5.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学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职责和有关组织细则的建议,按照常务理事会决议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工作。

6.向常务理事会推荐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

7.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莉莎,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