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项目: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发表时间:2015-12-01 10:25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委直单位,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将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委托省医学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由继续医学教育部承担。201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开展,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请按照《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3号)文件要求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下载此文件及相关表格(http://www.satcm.gov.cn)。 申报单位须填写《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备案申请单位填写《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申请汇总表》、《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2016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9日,《申报表》、《备案表》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省医学交流中心继续医学教育部。 二、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请参看《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附件1),填写《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2016年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9日,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省医学交流中心继续医学教育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医学交流中心继续医学教育部联系。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李刚、刘社民、李宁 联系电话:024—23390635 邮 箱:1154320627@qq.com |